昆明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文件 |
|
昆理工大机电教字[2020] 03号 |
|
关于教师工程背景认定暂行办法(试行)
各系、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工程教育认证实施办法》和《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等要求,根据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为培养具有工程知识、工程问题分析能力和工程研究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学院鼓励教师进行工程背景的提升,以更好满足人才培养需求,教师工程背景认定办法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院各专业任课教师。
二、获得途径
专任教师工程背景获得途径为企业一线工作、行业企业挂职锻炼、企业承担横向课题等。
三、认定原则
1、教师在任教师岗位之前,具有在企业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程方面的工作经历或具有社会工程实践经验1年以上,能够全面指导学生工程实践、实训活动。
2、教师具有6个月以上的企业锻炼经历。
3、教师具有科研背景,承担纵向或横向研究课题,积极开发关键技术,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进行产品应用开发研究。
4、教师承担过生产实习、认识实习等工程类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以上条件需至少满足一项方可认定为具有工程背景。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属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