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文件
昆理工大机电教字[2022] 08 号
各系、室、中心:
按照学校《昆明理工大学学分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方案(试行)》 (昆理工大校字[2020] 32 号) 和《昆明理工大学课程质量评价实施 办法(试行) 》(昆理工大校办字〔2020〕14 号) 文件要求,适应机 械工程专业认证的新要求和新变化,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推动 我院本科实验教学工作不断改进与完善。现决定对实验课程成绩评定
及归档办法进行修订与完善,具体如下:
1、实验教学按照行政班级组织开展,相关实验成绩评定、提交与实验材料归档统一按照行政班级进行组织实施。
2、实验教学成绩必须包含现场实验成绩, 实验报告的成绩以百 分制为基础,实验总评成绩按照现场成绩和实验报告成绩综合评定,具体比例根据课程大纲进行设置, 最终以百分制给出。
3、所有课程的实验材料按照课程进行统一归档,不再区分选课班级的情况,不再区分正常选课与重修选课的情况。
4、实验报告抽样为比例抽样,抽样份数不低于实验报告总数的30%,最低不少于 80 份;按照高、中、低三档成绩分别抽取对应的份 数;按照行政班级平均抽取对应的份数。对于选课人数较少的选修课 和模块课实验, 原则上要求全部归档。独立设置实验课程要求全部归档。
5、归档要求遵照《机电学院实验中心实验材料归档流程》操作。
本规定从 2021-2022 学年下学期起实施。
机电工程学院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