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部门:
学院教务办,教务处教务科
办事程序:
1、学生对成绩有质疑或无成绩,开学后1-3周可到教务处考试中心办理手续。
2、学生须填写《学生查分运行单》和《学生查分登记表》,由考试中心转交任课教师安排复查。
3、若更改成绩,任课教师将更改的成绩填入《学生查分运行单》,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交考试中心。
4、由考试中心核对盖章后,交注册中心更改成绩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所在学院更改成绩。
办事要求:
1、超过三周,不再受理成绩查询。
2、学生本人不得找教师复查试卷。
办理依据与原则: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手册》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呈贡校区学生事务中心502室65916737
机电学院217,,6592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