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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则修订细则

发布日期:2024-02-25 浏览量:

昆明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文件

 昆工机电教发[2023]  2 

各系、室、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积极性,确实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质量,根据学院目前实际,特做如下补充说明。

1.  指导人数

教授(正高):5~8 人;副教授(副高):4~7 人;

讲师(中级):3~6 人;其它:2~5 人。

如果在上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中出现被通报不合格的 情况,下一年的指导人数减少 2 人;两次被通报,停止毕业设计(论

文)指导资格一年,该项岗位考核不合格。

上年度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的,下一年的指导人数可以增加 2 人;上年度毕业设计(论文)被评

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下一年的指导人数可以增加 1 人。

临近退休一年以内的老师、双肩挑的院级领导,可酌情指导毕业

设计(论文)。

临近退休两年内的老师,指导人数可以酌情减半。

新入职的教师,第一次指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2 人(均需参加

公开答辩),优先设计开发类课题。


2.  毕业设计(论文)双选原则

1)第一次,专业模块内指导教师、学生互选;

2)第二次,专业模块内未完成指导人数的老师,或未选择到 合适指导教师的学生,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根据各模块的师生人数情况 指定到其他模块,如果模块外的老师和学生互相认可时,可以提出要

求酌情予以调配;

3)第三次,前两次仍未完成指导人数的老师、或仍未选择到 合适指导教师的学生,由学院教务办公室酌情随机安排,指导老师和

学生须服从安排。

总体选题原则:各系部范围内自由选择,本模块优先。

3.  毕业设计(论文)统一抽检规范

抽检比例规定:每个答辩小组抽检人数不小于 10%,按照答辩成绩由低往高的顺序抽取。毕业设计全部完成的一周内,由系答辩专家组组织复审,确定是否需要重新撰写毕业设计文本、重新答辩或者直接不通过。

本修订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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