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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1 浏览量: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及部门: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3〕6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研究期限2年。

(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9-1.1万元,研究期限2年。

(三)研究生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研究期限1年。

(四)研究起始时间均为2013年9月1日,每位申报者当年只能申报以上类别项目的其中一项。

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者为我校具有副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2.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3.在同等条件下,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4.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者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研究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2.已列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和科技部等国家和部委资助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

3.已列入云南省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云南省社会科学基金、省教育厅等省级相关部门资助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

4.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或未按时结题,或参与他人主持的项目累计达2项。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具有申报资格。

三、研究生项目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为全日制在读一年级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申请时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

(三)凡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或参与他人主持的研究项目累计达2项的,不具有申报资格。

四、评审程序

(一)重点项目推荐程序

重点项目为自由申报,由各单位组织申报,科技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由教育厅评审。

(二)一般项目和研究生项目评审推荐程序

一般项目和研究生项目为限额申报,一般项目申报名额详见附件,研究生项目每个学院限报1项。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至省教育厅。

五、特别说明

(一)从2014年开始,如果上一年度中,各部门有未能按时结题的教育厅项目,则将从本年度的各部门申报名额中相应扣除。

(二)为避免重复资助,请各位申请人不要将同一题目通过不同的项目进行申报;也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六、申报要求及报送时间

(一)根据申报类别填报相应申请书。

(二)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重点项目申请评审书(A表和B表)一式3份;一般项目和研究生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

(三)各单位纸质材料由科研秘书于2013年4月17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呈贡校区办公室,并填写“一般及研究生申报汇总表”及“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汇总表纸质版需学院盖章,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kmustkjc@163.com。

联系人:李媛王奇彭颖 联系电话:65916005